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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刘斌化一案违法建设拆除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发布者:gzbuffet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概况
1、违建地点
本项目涉及的违法建筑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加田旧电信对面土地。
2、建筑基本情况
刘斌化于1996年11月25日取得当时加田乡国土所发的建房用地批准通知,批文号为N0003608,用地面积为7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公路边水管离2米边止,南至:谢积风屋边,西至:河边止,北至:以南地基丈至7米边止。审批日期为1996年11月25日,截止日为1997年11月25日,但当事人在有效期内并没有去申请土地使用证。审批通知已过期失去法律效力。现场勘查情况,该宗地位于小三江镇加田旧电信对面土地,文昌桥头东边。东至公路边水管离2米边,南至谢积风屋边(现在已经挨近),西至河边,北至以南地基丈至8米边,经测绘,占地面积119.90平方米,对比1996年批准通知的面积多占了49.9平方米,现已建成三层,第四层已经建设到楼面,准备楼面施工。
调解情况:在建设过程中,因其没有理清四至,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小三江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都多次下乡进行调解双方分歧,还是很难达成共识。2019年1月23日,小三江镇国土所就刘斌化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和村委会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住宅的违法行为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山国土执法(责)〔2019〕15号),责令自行整改,消除影响。刘斌化未批先用占地建设住宅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已构成未经批准违法用地的事实。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1512号二楼
联系人: 孔维斌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充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咨询机构和项目评估报告审查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