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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3 发布者:gzbuffet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项目概要:
110kV 甲西输变电工程是汕尾市“十三五”配电网规划修编中的项目,站址位于甲西镇北池村东北方向约1 公里处;拟建站址处目前用地性质为一般建设用地,可调整为变电站用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供电范围为甲西镇。该区域目前主要由110kV甲子站通过10kV甲西线、10kV皓矿线、10kV客楼线、10kV两城线共4回10kV线路供电,2018年该片区最高负荷约为17.9MW。110kV 甲子站主变容量为80MVA,2018年负荷高峰时主变重载运行,最高负载率82.5%。甲子站主变N-1故障时,10kV侧无转供能力,单台主变负载率为165%,不满足主变N-1要求。为解决甲子站重载问题,满足甲西镇负荷增长需求,需新建一座110kV甲西变电站。本项目为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其建设内容如下:
1、本站建设规模
(1)主变压器容量及台数:终期建设3 台40MVA主变压器,本期建设2台40MVA主变压器。
(2)各电压等级进出线回路数
110kV出线回路数:终期建设6回出线,其中4回架空、2回电缆;本期建设3回出线,架空向东南出线。
10kV出线回路数:终期建设36回出线,本期建设24回出线,出线方向向北。
(3)无功补偿装置:每台主变配置无功补偿装置5010+2400kvar,终期配置3×(2400+5010)kvar,本期配置2×(2400×5010)kvar。
(4)接地及站用电系统:10kV 系统采用小电阻接地系统,本期建设2台接地变压器。另设2 台专用站用变压器,其中#1 站用变引自10kV1M,#2 站用变引自10kV 2MB,互为备用。
2、对侧220kV 丰港站建设规模
本工程在对侧220kV丰港站内预留位置上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架空朝南出线,接至110kV甲西站。
3、线路建设规模
(1)解口110kV 丰甲甲线入甲西站线路工程:该架空线路由拟建110kV甲西站起至110kV 丰甲甲线N20 杆解口点附近止,共新建线路路径长6.8km,至丰港站侧线路长3.4km,按同塔双回路挂单边导线架设长1×3.4km;至甲东站侧线路长为3.4km,按同塔双回路挂单边导线架设(预留丰港站至甲西站线路挂线)。对110kV 丰甲甲线重新紧线1×1.5km,拆除110kV 丰甲甲线N19-N20段线路约1×0.15km。拆除110kV丰甲甲线1 基单回路直线水泥双杆及其电气附件。
(2)新建110kV 甲西站至丰港站线路工程:该架空线路由拟建110kV甲西站起至220kV 丰港站止,新建线路全长约1×6.6km,其中利用同塔双回路预留回路挂导线长1×3.4km,新建同塔双回路挂单边导线架设架设长为1×3.2km。
4、工程总投资及建设运营期
汕尾110千伏甲西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动态投资为670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6586.03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4 万元,本项目的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0%计取为2010.07 万元,其余70%贷款融资4575.97万元。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的5‰考虑 ,其中30%自有,其余70%为借贷。
建议110kV甲西站2021 年开工,2022年建成投产。本工程建设经营期在2021年~2046 年。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受委托,由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10号A座1801室
联系人:王东升 电话:15360588980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充分析。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2)项目建设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及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及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5)对本项目的态度;(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报告审查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